1、说您耍赖可能确实不妥
2、澄清下我和楼主根本不认识,也谈不上关心,72楼是哪位的马甲我也不知道。
3、事情的经过确实不了解,只是看双方提供的证据说话。
目前买家提供了您6月24日答应退款的短信,由此可断定,6月24日之前,双方该履行的手续都已履行完毕。(此期间应该包括:买家付款---卖家发货---买家退货)
此时间之后的程序该您提供了,那就是:卖家退款。您如果也有类似的短信证据,比如“款已汇,请查收”,或者买家说的“款收到,谢谢”之类的话语,也可以拿出来,那这事就很清楚了。如果没有这些证据,那最有力的证据就是汇款证明了。
您连半年前的发货单子都保存着,汇款单能不留着?
4、您的发货单子也看到了,但是没看到买家签收的回执。何以证明买家确实收到了?
确实有的买家看到包裹有破损或者其他原因拒收而直接退回的。到底买家收没收到,这怎么说的清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