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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一起来抓"鬼"!

    一键送评园地评级,为您保驾护航
    离线 饮水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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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楼 发表于2012-07-19 23:24:02

    不想增添口水,直说。博爱孙文是我朋友,他的人品信誉我很清楚。眼看你这帖子越发越变味,你要有证据证明人家跟邮局合谋,亮出证据来,你大可以投诉甚至打官司。如果没有证据,但你还是有想法,和博爱孙文联系,有话当面明说,不要在网上指桑骂槐打黑枪。我认为你这么做是对别人名誉的不尊重,也是对你自己名誉的不尊重。

    离线 李白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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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楼 发表于2012-07-20 13:10:44

    博爱孙文是我认识多年的朋友,在湖北,上海等地,和他交往做生意的朋友多了去了。

    大家对他的评价就是2个字:耿直!

    他是一个真心喜欢天国钱的人,绝对不会为了1000块去费尽心思坑你。

    楼主丢了东西,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事情过了1年了,老是在含沙射影,就没意思了!

    离线 zx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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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楼 发表于2012-07-20 15:18:40

    如果youquan认为这不是邮局的责任,可以采取有效的手段进行合理的申诉,而不是在园地发帖,并且转弯抹角的暗示什么~

    2014-1-14提升

    离线 梓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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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楼 发表于2012-07-21 19:48:30
    引用第59楼youquan于2012-07-17 23:51发表的  :
    http://bbs.chcoin.com/show-5052531-1.html    新的案例出现了。

    估计楼主是看见这个链接后又纠结了
    其实,大家作为泉友,首先应该相信彼此,买家直接打款给卖家,其实就是一种信任。那作为卖家,为什么就不能也同样的信任买家呢?一个人的信誉的建立,是很不容易的,不会为了眼前的蝇头小而去轻易毁掉的
    博爱孙文我认识不久,但是刘兄的人品和为人,我相信他,不是做这种事的人
    邮局盗窃,又不是一年2年的事了
    希望楼主能对大家多点信任少点怀疑

    离线 youq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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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楼 发表于2012-07-25 23:37:19

    发这个帖子的时候,我还以为这是个案,看到大家的跟帖,才知道,干这事的还不是一个两个!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就有是非, 园地也不例外。 来园地的人来自五湖四海,鱼龙混杂,有好人,也有坏人,虽然坏人只是极少数,但坏人在被识别之前,他可能就是一“好人”,因为坏人的脸上并没有写“坏人”二字。在这一行时间玩长了的朋友都应该有体会:江 湖 险 恶 !     我发这个帖子,一是提醒大家注意,谨防上当,其次是我的感受和对这件事情的疑惑, 作为受害方,我有权提出我的质疑, 但我并未认定某某人就是“盗贼”,何谈“诽谤”?  59楼的链接,也是提醒大家最新出现的案例, 警钟常鸣,以免上当, 并未说此案例就是彼案例,某些人何必过度紧张呢!  另外,本人发帖,光明正大, 不像某些人用“小号”,“马甲”去攻击别人,那才是真正的“黑枪”! 对于这个案例,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角度,会有不同的看法,智者见智,仁者见仁,这很正常。 我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大家也都是有头脑的,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和思考,得出自己的结论。

    离线 饮水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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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楼 发表于2012-07-26 04:54:55

    看到楼主的言论,忍不住念叨几句。首先,事情很明确,人家直接汇款给你并要求你顺丰,你寄了ems结果丢东西,请问这跟你59楼引用的买家安支后跟邮局合伙诈骗案有什么相似之处?不是一码子事请问你放到一起说是什么用意?您想让大家得出什么结论?第二,买家该做的都做了,邮局也跑了,为了自证清白毒誓也发过了,有什么义务再受你公然怀疑。第三,你做事的方式实在有趣,事情过去一年,想追债应该找邮局,心理纠结应该和买家沟通,但你所做的就在网上拐弯抹角暗示些什么,丝毫不考虑这么做对别人信誉有什么影响,请问这算是光明正大?
    如果你是个讲理的人,应该反思下自己做法是不是欠妥。即便不向买家说声抱歉,也不该再强词夺理,说什么别人“过度紧张”,您可以公然诽谤,别人不能说话了是吗?什么“马甲小号”,都有名有姓的谁是小号?请参考你67,69楼的发言,请问是谁先带着攻击性口气出口伤人?

    离线 youq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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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楼 发表于2012-07-27 16:47:52

    是不是“小号”,“马甲”,大家一看便知,别在这自作聪明 。世上无鬼神,尽是人在闹!

    离线 泰山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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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楼 发表于2012-09-23 22:36:07

    江苏

    离线 毛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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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8楼 发表于2012-09-24 08:57:59

    刚刚看到这个帖子 这件事情  我觉得事情很简单。不知大家有没有看明白。
    再说一句事情已经过去了,就不要再提了卖家不错已经退款给买家了。买家也不错帮忙找内鬼。多好的发展,不相干的咱们就关注一下岂不是更好。说别的没用  
    声明一下本人与卖家 买家不认识也没有合作过。只是说说自己的看法。说错莫怪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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