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省位于黑龙江地区南部。1945年8月31日,国民党政府拟定重划东北行政区划时的省名。
1946年1月12日,国民党政府接收滨江省政权,并将滨江省正式改为松江省。1949年4月21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撤销合江省,并人松江省,哈尔滨市改为省辖市,划归松江省管辖,并将北部的佛山县划归黑龙江省管辖。同年5月11日,两省机构正式合并。
1954年6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撤销松江省建制,与黑龙江省合并为黑龙江省。同年8月1日,两省机构正式合并。后松江省建制撤销,原松江省所属各县、市划归黑龙江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