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1343
主题
6987
帖子
9673
积分
支持!!!
1652
15111
1.8万
引用第16楼天国通宝于2011-07-18 21:12发表的 : 个人意见: 原第六条款,不失经典之作! “1 ‘必须’对邮寄物品列清单,称重量,以确保物品的真实性”,恐难以全面做到,不免似乎有那么一点点、挂一漏万之嫌。例如:纸币等,参阅国家邮寄禁品条款,属违禁品,清单货名怎填?邮局当面查验,拒收。。。。。。 “3 选用顺风和ems快递”,这个刚性规定,好象有点、点一刀切的味道。 .......
略同
19
2241
2279
制度在不断完善中,支持
1
87
89
ok!
5
49
59
支持支持
4226
28839
3.7万
大家仔细就会发现, 2011年上半年,但凡丢东西的帖子,大多数居然是EMS,太可怕了!事实证明,邮局不过如此啊,其实原因也很简单, 邮局的这些工作人员,哪怕一天下来没有一个人邮快递,他的工资还是照拿不误! 私人快递却截然不同! 无论是价格,服务,安全,都超过EMS! 各地的快递公司在服务上可能不一样, 我推荐申通! 用了7年了,放心,塌实!
718
5838
7286
支持
878
5121
6877
2016-03-10 转正
1646
20317
2.4万
包装盒一定要结实,双层最好,填充物适当,不要吝惜胶袋。 合格的包装;摔不烂,挤不碎。非使用工具,人为破坏,打不开。 省会,大中城市,首选顺丰,EMS,其它邮寄方式,谨慎使用。 挣点钱,不容易,千万别在邮寄上出问题,伤不起啊!
384
3558
4326
引用第22楼请多关照于2011-07-19 00:32发表的 : 制度在不断完善中,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