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此类情况无非有三:
1 东西本身有争议,但图片上很难看,通常单独出售,目的为了骗钱;
2 东西真品,版式中的名贵品,通常与普通品放在一起出售,然后等你要了,给你普通品,此为托吧;
3 纯属钱识有限,混放一起,过不多久,经好事者指出,便后悔了。于是,或换一普通品或曰已售,此行为是卖漏或悔卖。
4 出售行为不严肃,还在网上挂着,就开始担心卖不掉,在网下寻找买家。早早出售;
解决2-3类方式,最好也只能退钱了事。如果碰上第一种,算是不幸。
另外,卖在园地的销售行为没有经过正式的工商注册,所以所发生的行为属非法,不受商业法保护。已发生的事实行为只适合民法通则,但如果发生货物与实际价值不一致时,法律不支持买家,甚至会支持取消已发生的行为。
个人认为网上交友交易均需要双方的一种宽大胸怀,不能按现实生活去要求对方,和为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