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崇宁在2005-3-19 16:55:47的发言:
朋友,你跟谁说的!!!有证据吗???硬是说的比唱的还好听!!!!
看到您的回复我很伤心...
我每次和您通话,还是发信息,即使是着次公开发表意见,,我都是老师相称..
而且把汇款单上您的名字有删去了...学生是很尊重您的..但是您确......呵呵...
既然这样,,我就真对您所提出的问题..说几句话......
第一......您说我没有给您信息..敢问.我汇款后不通知您吗??
在网上和我交易过的人都收过这样的信息///
但要是您坚持没有收到...那就算是我唱的...但是我唱歌不好听
第二......、您提出“单位收发室”签收不算已安全送到吗?请老师您自己看,,
在回复单上有我单位收发室签章没有....另外有签字没有..没有把,,,,
此外,,周口的邮政业务章有没有??...还是没有把.....
第三.....、您提出..{我怎么出面协调解决?}是在我和您发信息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我又经过您同意,才把着件事发到网上的..而且没有用您的名字....
.{着点您要是在说我是唱的..我短信箱里的信息还没有删那...}
第四....请您不要对发表个人意见的藏友有意见.....所有都是我的错..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我向您道歉....真心道歉......
第五.....我绝对相信您已经用挂号信邮寄给我了...但是也请您相信我没有收到..
而且单位也肯定没有收到....因为当我得知您用的是挂号信邮寄后,我天天去收发室,,
谁敢把我的信藏起来!..此外我单位收发信件是专人管理.我和他还是朋友..肯定没有问题
第六.....您说我和您讲价钱,,,因为您就没有标价钱..我不给您讲价钱,,,有怎么汇款那..
您说价钱底,,您可以不让我,..也不能..呵呵....您说对吗???
第七......我就此问题在也不会发表任何意见...请您老也别生气了...我向您老道歉...
人长说买卖不成人意在..您说是不是老师.....所以着是我最后一次发表意见...呵呵...
第八.....也是我最后发表的意见....我不会唱歌...从小就不会,,,
关于那650元钱,,,钱有能算什么那..,,算了...就当是我交朋友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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