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山东谭民在2005-3-8 14:40:19的发言:
既然大家谈到这个问题了,我想我应该回答这个问题!因为年前泉手兄给我提出时,我已经准备到东北过年了,而不是逃避!时间真的比较仓促,所以给泉手兄讲明年后回来商讨。我到东北去,园地有不少泉友都知道!再次,我说过是官窑,帖子大家也已经看到了,因为这是我个人理解!再次我的帖子上注明是包老,包退!请问大家三包是什么??三包就是假的,新的,与实物不相符的可以退货,而不是大家所认为的不满意就退货的原则。另一个问题,法律上也有解释,购买方在收到货物时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卖方,而不是购买方在过了20天以后提出!通过上述购买方的叙述,我发现一个问题,如果购买方找人看出是官窑的,那还提出退货吗??既然购买方已经阐明了观点,我现在不退货了!以前商量好700元,现在不退了!
看看您这句话:既然购买方已经阐明了观点,我现在不退货了!以前商量好700元,现在不退了!呵呵!憋在您心里很久的话终于还是说出来了。我阐明我的观点是我的权利,(而且这个权利而且还是您给的!见3月7日你给我发的短信),难道这可以成为又一个不给退货的理由吗?以下不知是哪位泉友3月6日给我发的短信(完整版):先不说别的,就你这个条件(泉手注明:800元)是不行的!你也看看我的签名档,我的原则是退货扣除邮费!兄你自己好好考虑吧!700元给你退,因为你也有责任!多余的我不说了!你觉得不合理就可以在园地里发出来!还有3月7日给我发的短信(完整版):兄,随便你了!你可以选择让大家评评理,这是你的权利!
再看看您这句话:通过上述购买方的叙述,我发现一个问题,如果购买方找人看出是官窑的,那还提出退货吗??既然你转让时已说明是官窑,如我请朋友看后是官窑为什么要找你退???但看后不是官窑我自然要找你退货,这个道理作为正常人都能理解的。你经常会说出些法律专业用词,不可否认作为在法律事务所工作的你专业知识非常丰富,本人望尘莫及,但在这种很容易理解的道理上我觉得您欠缺了点!
接下来该说说时间上的问题了(虽然我个人认为这样的东西退货不应该受时间的限制),原来给谭民泉友的短信中已解释过,但大家不知道,所以我还是罗嗦几句:瓷瓶是12月31日普通包裹寄出的,我是1月12日收到的,开箱后感觉这东西不爽,但为对双方都负责,就决定请人给看看,因此没立刻提出退货。因周一至周五我要上班,于是我只有利用后面的两个双休日去请教了几位朋友。结果可想而知,5个人没有一个人认为是官窑的,并告诉我这是民国的民窑器无疑!所以我于1月24日向谭民泉友正式提出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