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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249楼玉德于2011-03-03 11:35发表的 : 已经违反法律规定了!诈骗罪!!!
这里不乏有学法律的朋友,拿出法律的武器捍卫泉友的尊严。 这类人渣,不可能便宜了他们!!! 所谓三岁看大,五岁看老。 不要怀有恻悯之心,对他们根本用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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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凡给骗子说情的 是不是应该一缕到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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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骗者也没有几个站出来说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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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决不姑息,自作孽,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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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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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恶狼的眼泪,无疑是给自己套上绞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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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支持,给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身份已验证:谢旭超 福建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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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了就道个歉,抓不住就继续骗。 这不成儿戏了吗?大家还有安全感吗?建议网站向大家公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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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谁是骗子 到底谁是骗子 到底谁是骗子 到底谁是骗子 到底谁是骗子 到底谁是骗子 到底谁是骗子 到底谁是骗子 到底谁是骗子 到底谁是骗子 到底谁是骗子 到底谁是骗子 到底谁是骗子 到底谁是骗子 到底谁是骗子 到底谁是骗子 到底谁是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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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已经报案的是刑事案子,不是民事或经济案子,不可能私了的。 炳路们千万不要轻易相信别人的话,说什么“私了的话就不予追究”。小心上当受骗。 我国法律有明确定论: 刑事案件系为害社会的案件,是公诉案件,即使没有原告,照样将进入司法程序。各级检察院就是吃这口饭的。 俺个人建议是:等到上检以后再予以退赔,博取宽大。
信誉好(2014-12-8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