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里,觉得满好玩。都认为有自己的道理,许多人,这很正常,如此才构成这大千世界吗。。。
其实,正常的交易,卖家叫向不特定人群发出卖出“要约”,若有买家无条件接受,就是承诺,此时双方合同成立,后按照权利义务遵守履行;若买家提出附条件的确认(如上边图),那就应是新的要约,要视卖家是否响应,若上了边图,还要重新确定后,双方合同成立;若卖家不上边图,那当然前面的确定就无效了,因为那不是确认,而是法律上新的“要约”,此时合同能否确立,要视卖家的下一步行为了。
合同法其实就是界定了一种游戏规划。否则,各执一词,没法玩了。。。
其实很,简单。
当然,后面的帖子来看,卖家是不错的人,仗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