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许楚三在2004-12-24 17:08:45的发言:
是的.提供真实身份,立意很好.不过现在身份证都有作假之说,真假问题有时是防不胜防的.对于拍卖,我以为只要出价,反正是先款后币,怕什么呢?如果出了价无任何理由拒绝汇款,反而是一种暴露,是好事啊.到是提供拍品或出售泉品者务必把好"真实身份"关,再说一句:如果首次卖泉者,要么有某一两位泉友与之交易过进行保证,要么是否可以规定"先币后款",倒是请版骺悸?因为那是要寄钱的呀.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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