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交易,最重要的是信任,还有就是要掌握第一手的证据,我在网上买卖的次数多了,有的时候难免产生纠纷,所以现在我收到货后第一时间或者发货前,都要把货品和包装过程还有包裹单全部拍下来,必要的时候可以做为证据的,虽然不是影像资料,但是也可以了,选中照片,单击右键,选择“属性”,点“摘要”,再点“高级”,可以看到照片的拍摄日期,时间,相片的修改时间,包括相册的创建时间,包括相机型号,光圈快门等,这些信息都是无法更改的。
如果遇到有问题要退货的时候,更要注意,我的做法是,先把卖家原包装拍下来,然后实物拍下来,把缺陷拍下来,然后打包的过程一步一步拍下来,一直到贴上包裹单为止。有了证据,我们才能理智的判断是卖方还是买房还是邮局的责任,才能最终解决问题。
所以在网上交易对证据的留存是很重要的。我用尼康单反,虽然又大又沉,携带不方便,但是这么多年,几乎是天天背在包里的,所以养成了随时记录的习惯。
这段文字对事不对人,也借此告诫大家留存证据的重要性。不然真的是“死无对证”,我们谁也无法还原事实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