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一篇关于权钱的文章
汉初承袭秦制, 仍旧行用半两钱。 高祖时借故,“秦钱重难用”而行荚钱,且允许民间私铸, 引起货币贬值, “至物踊腾集, 米至石万钱”。 吕后二年(前186年), 开始整顿币制, 改铸重八铢标准的半两钱;后由于减重严重, 从六年(前182年)起又行用五分钱, 其重量只有2 .4铢, 为半两的1/5, 实际上也就是变相恢复了荚钱的使用。
汉文帝刘恒即位后, 实施“与民休息”的怀柔政策, 减轻田租、赋役和刑狱, 使社会经济状况逐渐得以好转。 文帝崇尚“黄老之道”, 推行“无为而治”的方略, 体现在货币政策方面, 就是只要不掺杂, 不减重, 则允民铸钱。 《汉书•食货志》载:“孝文五年(前175年), 为钱益多而轻, 乃更铸四铢钱, 其文为‘半两’, 除盗铸钱令, 使民放铸。 ”
由于文帝“除盗铸钱令”, 郡国豪强和富商大贾认为铸钱有利可图, 纷纷鼓铸, 吴王刘滇、大夫邓通即山铸钱, 富博王侯。 是时, 私铸盛行, 根本无视法定货币的重量标准, 掺杂、减重现象越来越严重;其结果是“钱益多而轻, 物益少而贵”, 给货币的流通使用造成不便和纠纷。 为此, 贾谊在《谏铸钱疏》中提出了立法钱的重要性, “又民用钱, 郡县不同;或用轻钱, 百加若干;或用重钱, 平称不受。 法钱不立, 吏急而一之乎”。 所谓法钱, 是指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规定的流通钱币, 也就是说只要半两钱的钱名相符, 重量够四铢, 形制规范, 成色较好, 即为法钱;而掺杂减重、制作简陋、轻薄劣小的则为“奸钱”“恶钱”。
《册府元龟•邦计部, 钱币三》载:“时钱重四铢, 法钱百枚重一斤十六铢, 轻则以钱足之若干枚, 令满平也。 ”由于当时官、私铸钱轻重不一, 混杂使用;法钱的出现, 是当时货币政策的一种体现。 按:四铢半两法钱每百枚重一斤十六铢, 约合今制268克左右, 每枚重量大约为2 .68克。 为保证四锈半两的重量, 在流通使用过程中, 不仅要清点枚数, 可能还需要用权钱来衡定重量。
上图超大型厚重之大半两, 制造颇为规整, 其早年出土于陕西凤翔一带, 有痊钱与权钱说, 一般倾向f权钱。 其直径为48 .6毫米, 重量达57 .8克, 相当于法定四株半两钱20枚之重量, 极有可能是当时作为权衡四铁半两重量之用的权钱, 当可列为西汉时期古泉珍品之一。 与此同坑出土的还有另外一枚, 其形制、钱文、大小、厚薄、重量等相若。 这两枚大半两曾一度流失海外, 后同时归于金泉馆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