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8楼huangjh于2009-11-11 10:39发表的 :
楼主,这样小事还用版主来协调吗,我昨天在您确认的第一时间马上发短信给你,说这个钱我已经发短信给xizang说这个钱380元我确认要了。他也短信回复确认给我了,只是我在帖子上写了个“预定”,没有写“确定”罢了,如兄硬是要咬文嚼字,我给您就是了,我们用得着为这小事争论不休吗,值得吗。 
交流规章:
4 信息发布后,如果有人出价,经过双方跟帖确认即为成交,买方跟帖确认后有优先获得权,卖方不得以其它理由拒绝确认,如短信,预定,电话和其它方式。已确认需要的泉友如果无故放弃,将会影响其信誉度,并根据其态度是否停止交流权限。
规章总没有在咬文嚼字吧,说的很清楚。若友还觉得预定就是确认,那还是让版主来裁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