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地的规则是这样的(08.01),尤其第三款,等于取消了三包:
......7 买方在收到物品10日内(以邮戳日期为准)可以退换:
(1)由于卖方物品与图不符,品相缺陷等原因,买方和卖方各自承担产生的邮递费和汇款费,但卖方多次或有意造成这些问题,将会停止其交流权限。
(2)买方在收到物品超过10日,如通过园地鉴定或园地指定人员的鉴定是伪品时,退换时间可延长到三个月,但买方应承担10%损失费(含邮递等费用)。超过三个月的退换,我们鼓励有能力的泉友这样做,这对评定信誉是有帮助的;
(3)由于买方无故要求退换者,卖方可以要求买方付15%的违约金和产生的邮递费和汇款费;
(4)如果买方将物品擅自处理,并造成物品严重损伤者,卖方可以拒退,或要求付50%或者更多的损失费。
(5)由于园地公司的拍卖已通过园地鉴...
前几天一笔交易,东西上手后觉得有问题。卖家根据上述第三款提出:若假,包退,否则扣15 %货款。您想,现在的东西有几个一眼假的?为了少惹气,只好认栽,损失几百元了事。至今我还没弄明白,园地交易到底有没有三包?若无三包保证,我是再不敢来这儿买东西了。
——以上是前些天在杂件区(正式会员区)的一个回帖,杂件区的交易规则是明确规定卖家无条件退货的。网络交易如果没有这条作保证,恐怕是难以为继的。有的卖货者确实都不知他卖的是假货;实践证明靠鉴定也解决不了问题。园地交易规则若取消了“买方可无条件退货”(当然是一定期限、保持原样前提下)这一条,就等于取消了网络交易的三包保证,还如何体现公正的原则呢?
这是个原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