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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263楼外郭于2009-02-03 12:29发表的 : 无条件退货是保证网络交易的基本保障,若这一条有所动摇,就不要再谈网络买卖了。若真心替园地前途考虑,就应举双手赞同这一规定。否则,不如趁早散伙 [s:9]
对头
引用第153楼深院锁清秋于2009-02-02 19:47发表的 :有几条意见供参考:1 只要买家收到东西不满意就应该无条件退货,只承担邮寄费,因为看图片买东西和当面交易是完全不同的。为防止买家卖不掉又退回,时间可以限制为签收后3日之内或者更短;2 如果东西鉴定为假货,不管何时发现都该无条件退货;3 建立交易信用评价体系,每次交易列入信用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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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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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2楼大连小滕于2009-02-02 16:09发表的 :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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