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年,抗战胜利前夕,国民政府决定在福建省创办一所高等院校,为接收台湾培养教师和行政人员,“开办海疆学校专为培植台湾人才”,这就是国立海疆学校。
国立海疆学校的命名,有着深刻的内涵。其中,“国立”二字表示学校系公办,为国家所创设,蒋介石当时曾函令主计处、审计部、财政部、粮食部,明确学校的性质及经费来源,即确定为公办学校,办校经费主要由中央财政提供并保障。“海疆”一词,在创设之初定义较窄,即仅指台湾,如彼时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部给国民政府教育部的函件中就明确写道“开办海疆学校专为培植台湾人才”,“海疆”二字与台湾同举并论。而后,“海疆”的内涵有所扩大,国立海疆学校第二任校长梁龙光曾解释“海疆”的含义:“海疆范围,不限于台湾,海疆建设,更不限于沿海”,而应扩大到海外,甚至远及南洋等地。至于“学校”一词,则是着眼于国家所需海疆建设人才,视国家、地区、时代之所需,择类施教,适时培训。
从1944年4月筹办到1949年秋季解散,国立海疆学校共招收学生近800名,他们中大多数前赴台湾,长期扎根基层、服务社会,成为光复初期台湾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建设的一支生力军,为祖国的海疆建设和统一大业而努力。
恰逢今年国家开始将10月25日设立为“台湾光复纪念日”,有幸斩获此枚校徽更显一分荣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