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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云南地方史料,清代早期云南三姚地区税赋史料,州府存底《钱粮实征官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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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2025-01-01 21:03:53
    • ¥15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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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册中出现定远县(今牟定县),传经寺,双龙寺等地名,断定所属地为姚州(今姚安县)。记清康熙至乾隆年间事,内有纪年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乾隆七年(1742年),前后跨度50年。此钱粮官册采用红印栏格本,书逢中上端印有“高氏谱案”下端有“述愚堂藏板”字样,毛笔楷书书写,字体端庄俊秀,每页缝中钤有朱砂官印,朱墨灿然,非常少见。内容有农田(民田和军田);农田包括各自田亩数和夏税、秋粮数及丁口数,纳额及变化调整情况,清查隐占绝户钱粮赋税变迁,时间横跨清代早期对姚安高氏土司改土归流整个过程。研究清初云南地区改土归流及土地关系、土地管理、乡村治理、地方税收、税务文献之珍贵历史实物。全书共9.5***页19面,品相尺寸如图自定,品严者勿买,包老保真。拒绝到手刀,成交后找各种理由退货者绕行,具体看图,若图未展示您想了解信息,请提前沟通,图物一致,二手旧物不接受任何理由退货。为避免您的损失请谨慎下单。

    自元代开始,云南实行土司制度,以达到“以夷制夷”的目的。康熙二十年(1681年),清政府平定三藩之乱实控云南后,设置云贵总督府和云南巡抚管理全省。康熙年间,楚雄,姚安,武定三府仍沿用明制。清代雍正年间高其倬(1676年-1738年)对姚安县高氏土司改土归流,原辖户口、田地改归流官管理,照旧额征收“夏税、秋粮、正耗麦米”及“条编地亩”,将“留存起解”的银两一并改归知府管理,“户口田地,今设流官知府,仍照旧额征收解放,俱造入地丁奏销册内”。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撤销姚安府,将所属州县并入楚雄府,分设三州:南安,镇南,姚州;三县:楚雄,广通,定远。

    明代的赋役黄册为“达部之册”,清代的钱粮实征册为“存县之册”,两者皆为“官册”。清代前期,一般都是由州县官主持编纂钱粮实征册。据黄六鸿于康熙年间撰写的《福惠全书》所记载,实征册由州县官于每年征税前,召集里书攒造而成。这些册籍保存于各县衙门之内,成为重要的实征册籍。乾隆十年,署理湖广总督鄂弥达在奏疏中坦言,各州县大都不存在鱼鳞图册,在钱粮征收的具体运作中,主要依凭实征册。随着州县官的频繁更换,特别是咸同年间遭遇兵燹,保存在县衙的实征册大部分散佚或毁于战火,所能见到的钱粮官册实物非常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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