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煮茶:
确实看到楼主仁至义尽了……
只有亲身经历,才会看透此人心机之重,推出朱元火与本人对话,又欺骗朱元火说钱已经付清了,所以修补不需要经过本人同意。
提交给法院的诉讼状,巧妙利用本人微信(线下交易警惕诈骗风险!)答复共计退款两千五,余五百未退,试图欺骗法院其已经付清三千,实际本人只退了两千,微信(线下交易警惕诈骗风险!)会答复共计退款两千五,是涵盖了是欠本人五百未付抵扣后的数据。
在本人提交答辩状中,本人明确只要证明钱货两清是事实,拿出证据来证明期间五百尾款已付,本人同意所有诉讼请求并追加三十倍共计十万,一审在法院法官审理下承认五百并未支付,二审诉讼状就不敢再写钱货已两清。
二审辩称本人答辩状中同意退一赔三,本人当庭出示一审答辩状原件,并再次表示只要能证明钱货两清是事实,此承诺依旧有效,再次被法院查明有五百未付,再次改口称双方口头约定评级结束后才付款。此两种不同的说法,有一审二审庭审笔录及判决书,其心机之重,令人发指。
最后,也就是为何让朱元火告知本人评级费是200,而后一审二审诉讼状写的是150,其给法院的答复是他与厦门华夏代理商是一年一结算,华夏代理商给他优惠后是150,是真是假。泉友们送评过的都看得出来,我就不作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