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30年之前,日本通过钻《华盛顿海军条约》的空子建造了大量重武装特型驱逐舰,而《伦敦海军条约》加大了对巡洋舰以下舰只的限制,对于驱逐舰这一舰型,也作了新的限制,导致日本无法再合理的建造同型大驱了。于是,基本保留了特型的武装,但排水量严格控制在1500吨以下的初春型驱逐舰出现在了昭和六年度舰艇补充计划中。
初春型驱逐舰是旧日本帝国海军在1930年《伦敦海军条约》签署后,建造的第一型条约驱逐舰。初春型驱逐舰共建造6艘:初春、子日、若叶、初霜、有明、夕暮。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初春、子日、若叶、初霜隶属第21驱逐队,有明、夕暮则与白露和时雨组成了第27驱逐队。有明于1933年1月14日在神户造船厂开工,1935年3月25日竣工。在战争初期,27驱随五航战一起参与了珊瑚海海战,21驱被编入北方舰队参与了北方攻略作战。1943年上半年,有明因为执行大型舰艇的护卫任务,多次往返特鲁克以及日本本土之间。1943年7月28日,有明号在拉包尔至格洛斯特角的运输作战结束返程途中,在新不列颠岛海域被30余架美军战机击沉。
基本数据:标准排水量1685吨, 满载排水量2293吨。 舰体全长:111米, 全宽9.9米, 吃水:3.5米, 最大输出功率42000匹, 最高航速34节, 续航距离4000海里 / 18节, 载员222人。 武器装备为 50倍径三年式127mm主炮5门; 610mm 4连装¥¥¥¥发射管2具8门(共备¥¥¥¥16枚)。“有明号” 舰长吉田正一海军中佐,
第二十七驱逐舰分队 司令吉村真武海军大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