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2年9月昆明市政公所制定昆明历史上第一个市徽,说明“是徽为两球相衔形,取象于昆明二字”。昆明在明清时称为云南府昆明县。1913年废府存县。1919年,时云南省省长唐继尧实施废督裁兵,创办市政,实行民治改革,设立云南市政公所,主管官称督办、会办,办公地点在翠湖公园的湖心亭,由江西籍兴国人王有兰为首任督办(相当于市长),后又委任滇人李宗黄为督办,负责筹办市政事务,后因兵变,唐继尧离开云南,市政被裁。1922年唐继尧回云南掌政, 同年8月恢复成立市政公所,并划出所辖区域,按历史地理关系,正式命名为昆明市,由云南大关人张维翰任第一任昆明市政公所督办。并由他督导制作,作为第一任昆明市政公所督办,张维翰履任之初就导演了一出征集、评选昆明市徽、市花、市歌的宣传大戏。市花的征集因昆明四季皆有花,选择太多,难以达成共识;市歌的征集,也因词曲的选定意见分歧,而没有一个圆满的结果。但昆明市徽在万众期盼下于1923年夏天由张维翰捧到市民面前。
市徽为蓝底两球相衔,两球相衔表示“日月合壁”(昆为日比二字并合而成,也取其意。),预示着昆明市的前途发达将如日月恒升。同时,还表达出昆明市政当局和市民“沟通东西两半球之文明而成为模范城市”的愿望。
红色的线条寓意,云南居中国南方。中间的“市”字则代表,昆明居云南省中央。
蓝色的底色代表着雨过天青,万象清明之意。
就这一市徽设计而言,文人气息太重,意义过于复杂,表达方式隐讳,难于为民众普遍接受,同时又有一定的政治涵义,云南起义后就隐没于历史的长河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