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末期,国门大开,市场流通的大面值货币为各种外国银元、各省不统一的银锭银两、和银锭錾块及碎银,货币混乱、交易极不方便。
①光绪二十二年(1896),两广总督张之洞率先在广东使用英国造币机器铸造发行光绪元宝银元(库平七钱二分,即一元)。随后十九个省纷纷效仿铸造。其中北洋造,即为北洋通商大臣设置北洋机器局所铸。北洋造银元虽然晚于广东湖北,但由于其为北方政治中心,其银元随后成为标准的流通国币。
②宣统二年(1911),清政府颁布《币制条例》,正式实行银本位。次年聘请国外优秀雕模师发行新货币,名为大清银币,面值一元,重量库平七钱二分,含银90%。随即清朝灭亡。
③民国三年(1914),北洋政府为统一币制,颁布《国币条例》,实行无限法偿的银本位制度。币单位为元,重七钱二分,含银89%,始铸造发行袁世凯像背嘉禾银元,俗称袁大头。发行直至1929年,版别繁杂、存世极丰。
④有一种较特殊且广泛流通的银元,单位非元而是两,是为迪化一两,迪化,即乌鲁木齐。民国初年,新疆的金融依然被沙俄控制,然而民国六年(1917)发生了一件惊天大事,十月革命一声炮响传来的不只是马列主义,作为控制新疆金融的华俄道胜银行受到巨大打激,新疆当国认为拿回金融权的时机已到,遂根据当地流通习惯铸造一两银币。币重35克,含银85%,币文为中文及维文,民国六年七年均有铸造。
⑤1933年,国民政府实施废两改元,禁止银两流通。一种新的银币应运而生——船洋,正面为孙中山侧面像,背面双桅帆船及一元面值。币重26.69克,含银88%,有民国二十二及二十三年个年号。至1935年,民国政府实行法币政策,禁止银币流通,银本位宣告终于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