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戰時期中華民國干城獎章
甲種一等
純銀鎏金,民益廠製造,字號第:4588(編號复打)
獎章圖案中心為古城一角,四周為光芒,(幹城二字,本於《詩經》,原文為“赳赳武夫,公侯幹城”,意為「捍蔽如盾.防守如城」),象徵著榮獲此章者,捍外而衛內,使國家堅強鞏固,榮光四射也。
1937年12月,南京保卫战广泗战役中结束后,蒋介石就以军事委员会的名义,下令对川军在太湖西岸一线的作战部队、作战有功人员进行了奖励,对作战不力部队和人员进行了惩罚。其中,川军第146师872团副团长兼第1营营长马国荣,东亭湖之役,指挥敏捷,先占要地,记功一次,升任本团团长。奉令扫荡东亭湖残敌,达成任务后夹击广德之敌,夺获钢炮一门,颁给干城甲种一等奖章一座。
川军第146师438团第1营少校营长左骧,泗安之役夺获敌装载汽车22辆,九朗庙之役,布署周密,将敌击溃,毙敌甚众,颁给干城甲种二等奖章一座。(其余连、排长、士兵奖赏情况略)此后,马国荣在安庆保卫战再次立功,参加掩护炮兵腰击日军舰队、掩护海军布雷大队(大队长林遵、郑天杰等)布雷,获颁光华甲种一等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