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拍得一枚重庆市自来水公司售水证,个人曾经从事生活和工业供水职业十五年,对供水工作有一种特别的情怀,拍下这枚民国售水证留做一个纪念,情怀大于价值。
这枚售水证造型非常独特,呈圆形。民国时期重庆市铜元局铸造,后期加盖CWC戳记版本(二战时期国际救济组织简拼,类似现在的国际粮农组织)形若一枚民国时期常见的铜元,黄铜质地,直径约36mm。证章的正面采用了重轮同心圆设计,上方是繁体的“重庆市自来水公司”文字,下方是“售水证”三个大字。文字间有花星纹饰。章体的正中是一个圆形围栏,呈水井状,围栏内有“青天白日徽”,表示这枚售水证是民国政府颁发的。售水证的背面设计和正面大致相同,同心圆、四方围栏。不同的是章体的边缘呈环状散布着“每枚取水百觔”文字(觔:重量单位“斤”的异体,古时一斤为16两,一钱约为3、69克,一觔就是一斤,约590克),围栏内是一个八卦中的“坎”卦图案,“坎”代表水,水是生命之源,在售水证上绘制“坎”卦的图案,彰显水的珍贵,寓意非常深远。
我国近代自来水供应起始于清末。1879年时任北洋大臣的李鸿章在旅顺建设了我国第一套城市供水设施(仅供军用),1881年,我国第一家自来水厂(民用)在上海法租界建立,开创了中国近代城市自来水供水事业的先河。民国时期,各大城市纷纷建立了民用的自来水公司。受条件所限,民国时期的自来水无法实现进门入户,一般采用在居民点设立售水站统一供应的方式,居民自行到售水站凭证购水。重庆市的城市自来水事业起步较晚,居民生活用水多取自嘉陵江、长江等河流,肩挑手提,非常辛苦,饮水卫生也没有保障。潘文华就任重庆商埠公署督办后,决定发展城市供水事业。1932年1月25日,重庆市城市供水系统建成。3月,重庆自来水公司在城区各干道内设立售水站10处,正式向市民售水。这枚售水证是当时重庆市自来水公司发行的居民用水凭证。
上世纪30-40年代在重庆市售水站的管理员,每天都和这种售水证打交道。重庆解放后,自来水公司回到人民手中。国家非常重视城市公民饮水问题,城市自来水设施不断完善,逐渐实现了入户供水,老式的售水站宣告废弃,这种售水证也失去了“用武之地”,成了一种特殊的纪念品。
这枚售水证有两个特色,一是形制别具一格,民国时期的城市自来水售水证大多为纸质,方形,铜元材质的较为罕见。二是可以作为辅币使用。加上制作工艺非常精湛,历经80余年的风雨沧桑,这枚售水证依然保存完好,色泽鲜艳如初,图案、文字清晰可辨,颇具收藏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