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钱局,官署名,清朝各直省所设鼓铸机构统称,隶属户部钱法堂。职责即铸造钱文。
顺治元年(1644)始设,康熙六十一年(1722)定制,各直省铸钱皆以宝字为首,局称宝某局。共设局十六,以监铸官为主官,各开炉若干座,时开时停,皆依部颁程式铸造钱文。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隶度支部。
清代入关以后,共260余年,历十帝11个年号钱,用满文铸造的钱局有五十多个,其中最主要的是户部宝泉局和工部宝源局。
本文分两部分来叙述,一是十位皇帝年号钱铸造的局口;二是各局开铸时间和裁撤时间。
一、清代各时期所设钱局
清代各个帝王设立的钱局随着时局和经济环境的变化,常有调整。各个钱局铸钱数量、质量、规模和时间也有较大差异。根据文献记载和现存实物,清代各时期所设钱局大致如下:
顺治朝设二十二个钱局——
分别有泉、源、陕、临、宣、蓟、延、原、西、云、云、同、荆、河、昌、宁、江、浙、东、福、阳、襄。其中以西、延、襄、阳、密、云之“云”五局铸币最少。
康熙朝有二十四个钱局——
分别有泉、源、河、陕、临、宣、蓟、原、西、同、昌、宁、江、浙、东、福、云、苏、南、广、桂、台、漳、巩,其中西、巩、台、南、广五局为少。
▲康熙通宝宝源局母钱(元旦藏)
雍正朝有十九个局——
泉、源、河、陕、昌、浙、福、云、苏、南、广、桂、巩、晋、济、台、武、川、黔,其中以台、晋、济、巩、武、川、黔七局为少。
乾隆朝有二十六个钱局——
泉、源、陕、昌、浙、福、云、苏、南、广、桂、晋、济、台、武、川、黔、直、伊、阿克苏、叶尔羌、和阗、喀什、叶尔奇木、乌什库车,其中以和阗、济二局为少
嘉庆朝有十九个局——
泉、源、直、晋、苏、昌、福、浙、武、南、川、广、桂、云、黔、阿克苏、东,其中以伊南二局铸钱最少。
▲嘉庆通宝宝泉局、宝源局,精铸
道光朝有十九个局——
泉、源、直、晋、苏、昌、福、浙、武、南、川、广、桂、云、黔、阿克苏、东,其中以伊南二局铸钱最少。
咸丰朝共三十个局——
泉、源、直蓟、德、河、陕、讯、晋、济、苏、渐、福、昌、武、川、云、东、黔、南、安、广、横、台、迪、伊、阿克苏、库车、叶尔羌、喀什喀尔。
清代十个帝王以咸丰帝铸币数量和样式是最为丰富的,加上咸丰年间内忧外患,导致咸丰大钱层出不穷,流入民间的母钱、样钱也是最多的。
同治朝有十八个局——
泉、源、苏、直、浙、阿克苏、伊、巩、桂、云、福、昌、南、广、陕、晋、武、黔,以伊、巩、晋、桂四局为少。
祺祥通宝
泉、源、云、苏、巩,后三种极罕。
▲祺详通宝雕母(国家博物馆藏)
光绪朝有二十三个局——
津、河、蓟、阿克苏、广、东、库车、苏、晋、源、泉、直、浙、昌、福、武、南、侠、川、桂、云、黔、伊,以伊局为少。
宣统朝有六个局——
泉、云、东、广、福、库车。其中除宝泉局外均少见。
二、清代各钱局介绍
元至正二十一年(公元1361年),朱元璋在应天府(南 京)设立宝源局,铸造“大中通宝钱”,至正二十四年(公元1364年)在江西设置宝泉局, 铸造五种大中通宝钱币。明太祖洪武元年(公 元1368年)颁布洪武通宝钱制,除京师、南 京宝源局外,在各省设置宝泉局,铸造洪武通宝钱,并禁止私人铸钱。明成祖迁都北京后,在北京设置宝源 局,隶属工部,明熹宗天启二年(公元1622 年)又在北京设立宝泉局。
清朝入关后,首先在工部和户部设立宝源和宝泉两个中央造币厂,这两个造币厂铸造了清代历朝钱币。
清代沿袭明制,在 工部和户部分别设立宝源局和宝泉局,并在各 省设立铸局, 大量铸造铜钱。(参阅《续文献通考.钱币五》)。清康熙六十一年(公元1722年) 规定每省只设一局,并统一将各省局的名称以 “宝”字为首,次用本省一字如浙江的称“宝 浙局”。各省设立的铸局存放增减频繁,先后 设立的达五、六十所。至清光绪年间,仅存北 京的宝源、宝泉两局,外省铸局相继停废。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宝源局裁撤。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宝泉局也被裁撤。
宝泉局——顺治元年开铸,至宣统二年底裁撒。
宝源局——顺治元年冬开铸,光绪三十一年停办。
延绥镇局——顺治二年开铸,顺治五年裁撒,因而“延”字币绝少。
荆州镇局——顺治三年开,顺治八年停办,背“荆”字币尤少。
襄阳镇局——顺治七年开,顺治八年停办,背“襄”。
密云镇局——顺治二年五月开,康熙十年停办。
宣府镇局——顺治元年十一月开,顺治八年停,十年复开,十开年又开铸背满汉文“宣”字 钱。康熙元年铸满汉文“宣”字钱,旋停。六年复开,十年撤局。
临清镇局——顺治二年五月开铸,八年十月旋停,十七年复开,钱背铸满汉文“临”字。康熙元年复开,旋停,六年又开,十四年撤局。
巩昌府局——康熙六年开,不久停。雍正五年迁到兰州改名宝巩局,七年又停。咸丰五年重设,至同治三年废止,因此,除乾隆、嘉庆外,历朝“巩”字钱均少,南昌康熙宝巩更少。
薊州镇局——顺治二年开,康熙十年撤,咸丰四年重开,十二月撤局。铸钱甚少。
漳州府局——建于康熙十九年,二十一年撤,故康熙“漳”字钱亦不多。
江宁府局——建于雍正九年,十二年停,背满文“宝安”。
肇庆府局——建于康熙二十五年,停于康熙三十一年,背文“宝广”。
宝德局——建于咸丰四年,次年被撤销,背满文“宝德”
河南省局——建于顺治四年,康熙元年停办,六年复开,九年再停。雍正开年重开,九年又停,咸丰四年再次重开,直至光绪末年撤销。
山东省局——建于顺治六年,康熙九年停。雍正九年改为“宝济”局乾隆三年停。咸丰四年再次复开,直至同治、光绪均有铸造。
江南省局——顺治五年建立,康熙九年裁撤,后至光绪年间铸有“宝宁”机制币。
湖广省局——顺治六年改名“宝武”局,光绪末年撤。
宝苏局——康熙六年开,每文重一钱四分。九年停,康熙二十三年复开,因户部变更钱制,每文减重至一钱,康熙四十一处每文改为一钱四分,雍正二十年,每文重一钱二分,至光绪言末年撤,光绪十五年曾铸机制币。
宝津局——光绪十三年建成,以土法铸造重一钱“光绪通宝”十四年用机器铸钱,二十二年起土法、机器同时铸钱,二十四年改铸七分重小钱,二十五年撤。
宝台局——开铸为康熙二十七年,停于同治。
成都府局——雍正十年开,光绪二十九年停,钱背文“宝川”
长沙府局——康熙六年开铸,钱背“南”字。九年停,二十二年复开,三十九年停,雍正七年又开,乾隆五十九年停铸,嘉庆元年又开,光绪二十五年停。
贵州宝黔局——雍正八年十月开,乾隆五十九年停,嘉庆年间有铸造,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年间时停时铸,光绪三十一年停。
西安府局——顺治十年开,雍正年间改为宝陕局,光绪十三年撤,钱背文“宝陕”。
宝武局——雍正七年设,十一年停,光绪二十二年改用机器铸钱,同时也用土法铸钱,光绪末年停。
宝奉局——顺冶四年铸钱,其钱光背,称为“连水治”仅铸一年,光绪二十五年锋“宝奉”制钱。
宝吉局——光绪十三年试铸,钱背文“宝吉”,十九年改用机器制钱。
福建省局——顺治六年开,十三年停,十七年又开,所铸钱背汉字“福”。康熙元年时开时停,钱背文“福”,六年又开,九年停,二十四年又开,三十四年又停。纩正时改为“宝福”。乾隆、嘉庆、道貌岸然光时铸时停。咸丰四年三月铸减重大钱,五年大量铸铁钱,光绪十三年曾用机器试铸制钱,宣统末年停。
杭州府局——顺治六年开,钱背文“浙”十四年停,十七年开。康熙元年时停时开,钱背铸满汉文“浙”,六年复开,十三年停,二十四年又开,旋停。三十年复开,三十八年停。雍正元年又开,钱背满文“宝浙”,咸丰五年二月开铸大钱,光绪二十二年用机器铸钱,三十一年撤。
宝直局——乾隆十后建,官商合办,用洋铜作材料。嘉庆元年开铸后旋停。七年又开,至道光十年停铸。咸丰四年六月重开,至同治六年,光绪十三年复开至二十五年停。
广西桂林局——康熙七年开九年停,十八年复开,十九年停,二十四年复开,雍正时停,乾隆七年重开,钱背铸满文“宝桂”五十九年停。嘉庆元年九月复开,道光十八年停。咸丰三年十一月开铸小平当十、当五十,同治、光绪年间仅铸小平钱。
宝济局——顺治六年建立,康熙九年停,雍正九年改甸宝济局,乾隆三年停,咸丰四年再次恢复,直至同治、光绪均有铸造。
昆明府局——顺治十七年建立,康熙二十四年停,雍正五年重开,改名宝云局,乾隆五十九年裁撤,嘉庆二年复开,光绪二十五年裁撤。
▲顺治通宝背右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