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家首先拖延付款时间,所以本人怀疑买家后悔或者钱不够所以没付款,所以短讯提:没付款也不想要,就去管理版面发个帖,表示毁约,
(如同朋友分开时会友好的说:下次请你吃饭,等等祝福语一样........楼主竟然认为《卖家》既然答应要请客?啥时候想吃饭了,叫《卖家》买单就行了!)有这种思想的人,简直不可理喻。
虽然会影响再次销售,但是:我也不想煮鸽子,太累。得饶人处且饶人的做人原则,放了他人就是放了自己,现在想想:这种没有规矩的思想会养一群白眼狼。
2:原则上售出物品是邮寄给买家。经过买家付款后强烈要求评级,费用都由买家出,才邮寄给评级,既然已经到评级部,请鉴定评级后再请联系我。如果不是帖子所述一致,再商议退货处理。
3:评级币原则上售出不退,请尊重规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