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1月1日撤销茂县专区,改设四川省藏族自治区。辖10县、1县级行政委员会、1县级办事处:茂县、汶川县、理县、松潘县、小金县(原懋功县)、大金县(原靖化县)、南坪县、阿坝县、芦花县、若尔盖县、绰斯甲行政委员会、马尔康人民政府办事处。 四川省藏族自治区首届一次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52年12月21日至29日在茂县召开。会议应到代表406人。出席会议代表363人,其中藏族168人、汉族150人、羌族31人、回族14人。列席人员173人。会议听取了协商委员会主席张承武作的《关于茂县专区三年来施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天宝(桑吉悦希)作的《四川省藏族自治区组织条例的报告》和《四川省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任务(草案)的报告》。会议作出了《关于本区三年来施政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决议》和《四川省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条例的决议》。 会议宣布四川省藏族自治区于1953年1月1日成立。1955年四川省藏族自治区改设四川阿坝藏族自治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