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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随缘堂主在2004-2-9 13:52:40的发言: 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其实很复杂!------因为各人的出发点不同,考虑不同...... 我认为: 一、首先,我们都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卖主在发图时,对泉品的瑕疵应交代清楚。 二、作为买主来讲,所买的泉品如果和卖主发的图一致,无其他缺陷,最好不要随便退货。 我总认为,事情都应反过来想想:假如我是卖主,对方无任何理由就退货...... 三、和气生财!退一步海阔天空!双方都应互相理解------理解万岁!
说得太好了!太对了!太棒了!太没的说的了。。。。。。。[s: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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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网上推行“两周交易制度”,请诸友评论。 何谓“两周交易制度”?简言之就是在双方以发帖为准“确认”后,要求双方在两周内完成交易的关于程序、责任的规定,现提交仅供参考: 1、 无论拍卖、出售,还是其它各种形式的网上交易,在未“确认”前,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力就泉品数据、品项等向对方咨询、讨价还价及认定“要与不要”、“卖与不卖”,一方确认另一方未确认无效,“预定”无效,邮资无特殊约定应含于泉品价格之中; 2、 在双方均发帖“确认”后,应当认定为交易契约建立,任何一方都有责任联系对方交换汇款和寄币地址或银行帐号,交易一般为先款后币,如双方均同意先币后款例外; 3、 买方汇款应按正常渠道,不要在平信中夹带现金,汇款后应及时通知对方查收;卖方寄币不论价格高低应挂号,或包裹,或特快专递邮寄,严禁平信寄币,寄币后应及时通知对方查收。处于双方的相互尊重,收款或收币后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双方必须妥善保留汇款、挂号回执; 4、 一般交易应当在双方“确认”后3~4天内完成交换通讯地址及汇款事宜,收款方应在收款后两日内邮寄泉品,全部交易可在10~14天内完成; 5、 买方收到泉品发现未说明的且不能在帖图上直接看出的伪品、裂纹、损坏等问题,收到泉品10内天有权向售方提出退币,属于上述问题售方除原价退还外须承担买方邮资,双方有争议的泉品可以发帖请网上泉友公论,其它问题一般不得无故退换。为更加显示网上交易的可信度,属于伪、裂、损未言明者,不仅退品邮资一应费用由售者负担,而且可以在网上公布其行为,其它问题确需要退者应双方协商,10天内以退为好但邮资等费用应由买家承担; 6、 对于挂号、包裹或特快专递寄出后两周以上尚未收到的泉品,买方应向卖方主动询问,卖方有责任向买方做回执图发帖说明,并且在规定期限内持单向邮政部门查询或办理丢失索赔,随时通报买方,如果一切按上述办法邮寄、索赔仍发生了一定的损失,建议双方在审验单据的前提下协商共同承担; 7、 网上交易双方应当相互尊重、实事求是、真心诚意、礼貌交往,不得使用过激的或者是不礼貌的言语,即使出现矛盾也需要冷静文明,这样有助于问题的解决; 8、 发现严重违反交易规则的人,或汇款两周以上仍未收到卖方寄币通知且未收到泉品,或卖方已通知寄币但两周仍未收到且经询问一周后无答复,或收币后发现伪裂纹等严重问题提出退币一周后无答复等,均视为欺骗行为,买方有权发帖公布事实真相,再无答复者可公告诸位泉友警惕; 9、 “确认”后双方均有责任、有义务履行交易承诺,任何一方不得无故推诿或拖延交易时间,否则影响其网上交易的信誉,卖方有权发帖质询,“确认”后确实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交易责任的泉友,除应主动短信告知对方外应当公开发帖说明原因,承担责任主动道歉,注明“继续”; 10、 发现欺骗行为及无理取闹行为,任何一位泉友都有责任有义务有权力向全体泉友公布事实真相,敦促其退款或退币,对于发帖后一周仍未有公开答复人员应视为“骗子”,网上应公诸其网名、真名及地址,并及时通报友网共同警惕。 仅仅是建议,不妥处还望诸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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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许楚三在2004-2-9 16:46:54的发言: 建议网上推行“两周交易制度”,请诸友评论。 何谓“两周交易制度”?简言之就是在双方以发帖为准“确认”后,要求双方在两周内完成交易的关于程序、责任的规定,现提交仅供参考: 1、 无论拍卖、出售,还是其它各种形式的网上交易,在未“确认”前,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力就泉品数据、品项等向对方咨询、讨价还价及认定“要与不要”、“卖与不卖”,一方确认另一方未确认无效,“预定”无效,邮资无特殊约定应含于泉品价格之中; 2、 在双方均发帖“确认”后,应当认定为交易契约建立,任何一方都有责任联系对方交换汇款和寄币地址或银行帐号,交易一般为先款后币,如双方均同意先币后款例外; 3、 买方汇款应按正常渠道,不要在平信中夹带现金,汇款后应及时通知对方查收;卖方寄币不论价格高低应挂号,或包裹,或特快专递邮寄,严禁平信寄币,寄币后应及时通知对方查收。处于双方的相互尊重,收款或收币后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双方必须妥善保留汇款、挂号回执; 4、 一般交易应当在双方“确认”后3~4天内完成交换通讯地址及汇款事宜,收款方应在收款后两日内邮寄泉品,全部交易可在10~14天内完成; 5、 买方收到泉品发现未说明的且不能在帖图上直接看出的伪品、裂纹、损坏等问题,收到泉品10内天有权向售方提出退币,属于上述问题售方除原价退还外须承担买方邮资,双方有争议的泉品可以发帖请网上泉友公论,其它问题一般不得无故退换。为更加显示网上交易的可信度,属于伪、裂、损未言明者,不仅退品邮资一应费用由售者负担,而且可以在网上公布其行为,其它问题确需要退者应双方协商,10天内以退为好但邮资等费用应由买家承担; 6、 对于挂号、包裹或特快专递寄出后两周以上尚未收到的泉品,买方应向卖方主动询问,卖方有责任向买方做回执图发帖说明,并且在规定期限内持单向邮政部门查询或办理丢失索赔,随时通报买方,如果一切按上述办法邮寄、索赔仍发生了一定的损失,建议双方在审验单据的前提下协商共同承担; 7、 网上交易双方应当相互尊重、实事求是、真心诚意、礼貌交往,不得使用过激的或者是不礼貌的言语,即使出现矛盾也需要冷静文明,这样有助于问题的解决; 8、 发现严重违反交易规则的人,或汇款两周以上仍未收到卖方寄币通知且未收到泉品,或卖方已通知寄币但两周仍未收到且经询问一周后无答复,或收币后发现伪裂纹等严重问题提出退币一周后无答复等,均视为欺骗行为,买方有权发帖公布事实真相,再无答复者可公告诸位泉友警惕; 9、 “确认”后双方均有责任、有义务履行交易承诺,任何一方不得无故推诿或拖延交易时间,否则影响其网上交易的信誉,卖方有权发帖质询,“确认”后确实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交易责任的泉友,除应主动短信告知对方外应当公开发帖说明原因,承担责任主动道歉,注明“继续”; 10、 发现欺骗行为及无理取闹行为,任何一位泉友都有责任有义务有权力向全体泉友公布事实真相,敦促其退款或退币,对于发帖后一周仍未有公开答复人员应视为“骗子”,网上应公诸其网名、真名及地址,并及时通报友网共同警惕。 仅仅是建议,不妥处还望诸友指正。 [建议大家充分讨论许楚三泉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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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真的是很好,很全面,完全同意! 但面对虚拟空间的网络交易,由于种种原因很难制约全部,也很难做到全面,只是希望大家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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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蓉儿在2004-2-5 12:44:28的发言: 我已尽到了我的职责,与双方沟通协商无果。我坚决按园地的规矩办。退! 邮寄费用汪洋泉友承担如何?还是那句话,为了园地的发展!和为贵。楼上的泉友让斑竹处理,我们已尽心尽力了。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规则!-------还是人去相互理解,包容为好呀!
好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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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洋说要我把钱币退给他,我一定会退的,请斑竹把帖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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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以下是引用许楚三在2004-2-9 16:46:54的发言: 建议网上推行“两周交易制度”,请诸友评论。 何谓“两周交易制度”?简言之就是在双方以发帖为准“确认”后,要求双方在两周内完成交易的关于程序、责任的规定,现提交仅供参考: 1、 无论拍卖、出售,还是其它各种形式的网上交易,在未“确认”前,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力就泉品数据、品项等向对方咨询、讨价还价及认定“要与不要”、“卖与不卖”,一方确认另一方未确认无效,“预定”无效,邮资无特殊约定应含于泉品价格之中; 2、 在双方均发帖“确认”后,应当认定为交易契约建立,任何一方都有责任联系对方交换汇款和寄币地址或银行帐号,交易一般为先款后币,如双方均同意先币后款例外; 3、 买方汇款应按正常渠道,不要在平信中夹带现金,汇款后应及时通知对方查收;卖方寄币不论价格高低应挂号,或包裹,或特快专递邮寄,严禁平信寄币,寄币后应及时通知对方查收。处于双方的相互尊重,收款或收币后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双方必须妥善保留汇款、挂号回执; 4、 一般交易应当在双方“确认”后3~4天内完成交换通讯地址及汇款事宜,收款方应在收款后两日内邮寄泉品,全部交易可在10~14天内完成; 5、 买方收到泉品发现未说明的且不能在帖图上直接看出的伪品、裂纹、损坏等问题,收到泉品10内天有权向售方提出退币,属于上述问题售方除原价退还外须承担买方邮资,双方有争议的泉品可以发帖请网上泉友公论,其它问题一般不得无故退换。为更加显示网上交易的可信度,属于伪、裂、损未言明者,不仅退品邮资一应费用由售者负担,而且可以在网上公布其行为,其它问题确需要退者应双方协商,10天内以退为好但邮资等费用应由买家承担; 6、 对于挂号、包裹或特快专递寄出后两周以上尚未收到的泉品,买方应向卖方主动询问,卖方有责任向买方做回执图发帖说明,并且在规定期限内持单向邮政部门查询或办理丢失索赔,随时通报买方,如果一切按上述办法邮寄、索赔仍发生了一定的损失,建议双方在审验单据的前提下协商共同承担; 7、 网上交易双方应当相互尊重、实事求是、真心诚意、礼貌交往,不得使用过激的或者是不礼貌的言语,即使出现矛盾也需要冷静文明,这样有助于问题的解决; 8、 发现严重违反交易规则的人,或汇款两周以上仍未收到卖方寄币通知且未收到泉品,或卖方已通知寄币但两周仍未收到且经询问一周后无答复,或收币后发现伪裂纹等严重问题提出退币一周后无答复等,均视为欺骗行为,买方有权发帖公布事实真相,再无答复者可公告诸位泉友警惕; 9、 “确认”后双方均有责任、有义务履行交易承诺,任何一方不得无故推诿或拖延交易时间,否则影响其网上交易的信誉,卖方有权发帖质询,“确认”后确实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交易责任的泉友,除应主动短信告知对方外应当公开发帖说明原因,承担责任主动道歉,注明“继续”; 10、 发现欺骗行为及无理取闹行为,任何一位泉友都有责任有义务有权力向全体泉友公布事实真相,敦促其退款或退币,对于发帖后一周仍未有公开答复人员应视为“骗子”,网上应公诸其网名、真名及地址,并及时通报友网共同警惕。 仅仅是建议,不妥处还望诸友指正。
建议太好了,支持!第8条,末句建议改为:买方“在告知斑竹后”有权发帖公布事实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