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光绪三十一年农历九月初六(1905年10月5日),皇帝在《改订修浚黄浦河道条款》奏折上朱批“知道了”后不久,上海道台袁树勋奉命于光绪三十一年农历十二月初一日(公元1905年12月26日),设立“浚浦工程总局”,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第一任总工程师为荷兰人奈格。经过四年整治,下游新航道水深由2-3英尺(0.6-0.9米)增深到19英尺(5.8米),并逐步得到刷深。初步治理成效对上海港的航运贸易产生积极影响,这一时期无论进出口净值还是出口总值都增长了一倍以上。
宣统二年(1910年)改设善后养工局。民国元年(1912年)重设开浚黄浦河道局(简称浚浦局),先后主持航道整治及管理。浚浦局的主要职责,除疏浚整治上海港航道设立保护航标外,凡港域内所有挖河,修缮、建造码头,均须报经该局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