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贡院
据地方志书载,明清两代的山西贡院,建筑辉煌,“周围五百六十二步”。它雄踞起凤街头,面对城墙马道和坐落在城头的奎星楼,背负文瀛水,“规则洪敞”。其大门三楹,前立三门四柱石牌坊,坊额“贡院”,门额“开天文运”。
整个贡院分东、西名点厅,东、西大栅坊,前版楼、明远楼、四座了望楼、大公堂、吏承所、弥封所、对读所、誊录所、受卷所、衡鉴堂、藻鉴堂、东监院、抡材堂、五径房、文昌祠、提调监试馆以及东西号舍八千余座。
关于贡院的号舍,因明初科举无定年,贡院未问世,所以考场也没有定所,据记载考举的秀才也不太多。每次乡试多借府署或巡署为考场。宣德年间,这种借署为考场的形式,已不能适应太原和山西考生日多的科举需要,便占用都指挥使陈彬的宅地(今起凤街铁路宿舍)建起了考场。逮至正统十年(1445年),又在这个地方正式建起宅院,以木板为质建成考舍四千舍座,当时的贡院占地50多亩。又过了一百多年,也就是到隆庆四年(157O年),才改木板考舍为砖石结构达六千多号。
位于贡院大门两边的是参加乡试者点卯划到之所——东西点名厅。
东、西大栅场,位于点名厅之后,是检查考生是否藏有夹带的地方。
大公堂,是主考官对点卯受检查后入场考生宣讲考场纪律和要求的场所。堂阔七间,中是乾隆皇帝御制七律四首匾额。
大公堂之后,东为供给所,西为吏承所。是专司考场各级监官所需和听候传唤的公务人员办公的场所。之后是封存试卷、领取试卷、核对试卷的弥封所、对读所、誊录所、受卷所。之后是检查、监督考场考生的衡鉴堂、藻鉴堂和东监院、抡材堂。再之后,即为提调试馆和如囚笼似的八千多所考舍(清道光年间号舍增至数)。
从这些厅、堂、所、号的设置,就可窥见明清两代科举制度森严之一斑。但是,在那考场龌龊、士风日下的封建社会末期,制度尽管森严,程序尽管繁杂,而真正受制于考场规矩的,只是那些无钱无势、没有门道的白衣秀士。至于有钱有势的官宦之后和手眼通天的名门之子,照样上下徇私,相互舞弊,稳操胜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