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縣第二區東下社主張公道圖記~
民国元年,废代州,称代县,直属山西省。民国三年,代县属雁门道。民国十六年,废雁门道,直属山西省。民国二十六年九月,山西划为七个行政区,代县属第一行政区。民国二十七年一月十五日,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成立,代县属晋东北。民国二十九年,代县属晋察冀第一行政区。民国三十年初,代县以滹沱河为界,与山阴县南山地区合并,称山阴县,南括五台县十三、十四区,称代县。民国三十二年十一月至三十四年秋,代县南山部分地区与东崞县合并为崞代县。民国三十三年十月,撤销河北办事处,代县属晋察冀边区。同年冬,山阴、代县合并为山代县,两月后复分。民国三十四年秋,代县改属冀晋五专署。民国三十五年八月,划归晋绥边区专署。民国三十七年二月,属晋绥雁南专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