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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22年期,“村本政治”开始在山西全省推行。其基本内容包括:(1)设立编村,每一编村管百户人家,每村设村长、村副和村公所;(2)村以下设闾、邻组织,以五家为邻,设邻长,五邻为闾,设闾长;(3)另设村级组织息讼会、监察会和村民会议,并成立由适龄男丁组成的保卫团;(4)制订村禁约(阎氏称之为村宪法)规范村政;(5)在伦理观念上提出了“村公道”和“村仁化”。山西全省先后组成四万多个编村。 之所以打破原有的村镇体系而搞新的“编村”,是因为阎氏认为:村没有正规划的编制,就如同没了编制的军队,号令难行,指挥失灵——阎氏说:“欲期政治得良好之结果,须先从作极密之政治网起。鄙人现在亟亟于编村制,意欲由先使行政网不漏人手;一村不能漏,然后再论不漏一家;由一家而一人,网能密到此处,方有政治可言,方能国于今日大地之上。不如是,断不足以自存也。”
2014-12-30 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