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康熙年间,丰镇为察哈尔蒙古部正黄、正红旗牧地及太仆寺牧场。
雍正三年(1725)清政府大量招民垦种太仆寺牧场,当时丰镇地方隶属张家口厅管辖,雍正十三年(1735),改隶山西省大同府管辖,并在新平路长城以外的高庙子村(今兴和县境内)设立 丰川卫,在得胜路长城以外的衙门口村(今丰镇市城关镇)设立 镇宁所,乾隆十五年(1750)裁去卫、所,改设厅治,厅的名称取“丰川卫”的“丰”和“镇宁所”的“镇”字,称丰镇厅,厅治设在衙门口村。自此,始有“丰镇”地名。
光绪十年(1884年)改归山西省归绥道管辖。
民国元年(1912)丰镇厅改为丰镇县,隶属绥远特别行政区,1914年改归察哈尔特别行政区,1921年县境划归集宁设置局,1929年划归绥远省管辖,1938年归伪蒙疆联合自治政府巴彦塔拉盟管辖,1945年仍属绥远省。1948年9月丰镇县解放,丰镇城区设立丰镇市,县、市直属绥蒙区政府管辖,1949年丰镇市撤销。建国后,丰镇县属绥远省集宁专员公署所辖,1954年归平地泉行政区管辖,1958年归乌兰察布盟管辖。
自乾隆十五年(1750)设立丰镇厅以来,丰镇地区行政区划、隶属关系虽经过多次变化,但“丰镇”一词作为该地区的名称一直沿用至今。
关注 ①卫所制度 ②丰镇厅的产生,行政区划,隶属关系 ③光绪十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