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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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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线 许楚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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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2007-06-20 21:23:00

    质疑所谓“手续费”日前,笔者与一名曰“楚中客”的湖北孝感蒋某交易,被他连蒙带骗地坑了一千六百多元,后收到泉品才发现多是残缺不全的钱币,于是联系退货,他先是以“不便退”为由坚决不退,还“指点”笔者投诉,后来在泉友的指责下又编造出“10%手续费”的愰子,要在扣除邮资、汇费之后再扣我168元!笔者自然不接受,于是“楚中客”蒋某便私自篡改签名档,以“证实”其事先“声明”云云,其中伎俩统统被揭穿后就销声匿迹没了踪影,是否改头换面不得而知。笔者时时盯紧原“楚中客”蒋某的踪迹暂且不提,且说这“手续费”问题,恐怕也是网络交易的大害!无论象“楚中客”蒋某之后的编造,还是如一些泉友一般地事前声明,笔者以为都应当商榷,恐怕强行收取“手续费”,就如同霸王条款般地不能为买方接受吧?笔者并非完全反对“手续费”,只是反对在退货期限内收取“手续费”----与古泉园地上的“造币厂”、裕民等友对话,他承诺:不满意包退!何等爽气。可是我们也不能单纯地认为没有任何条件啊,比如在退还期限内邮资、汇费谁承担?超过退货期限怎么给予卖方补偿?超过较长时间跨度不给予办理退货等等。不满意退货与伪品退货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买方不满意退货还是应当承担双方的各项损失的呀。这些约定俗称的规则,就形成了一种买卖双方信任与友谊的纽带,按照这种规则交易,网络自然兴隆。应当承认,在网络上的卖方肯定有诚意出售,而网络上的买方也肯定有诚意购买,尤其买方诚意更真挚,否则能先汇款?所以卖方以没有诚意来限制买方的购买权和退货权是非常不合理的行为,什么“售出不退”,什么“扣除**%的手续费”等等霸王条款真的不值得效仿!毕竟网络图案与实物会有一定的视觉失真,或者卖方并没有注意有的品相问题,或者邮寄时可能出现的误寄情况,或者象“楚中客”蒋某一般明明售残还保证“没有别的问题”,耍这种障眼法骗人,或者干脆说不出什么理由收到后就是不满意等等,都可能发生啊。买方要求退货绝对不能说“没有诚意”啊,不满意退货的邮资、汇费损失已经由买方自愿承担了,买方既然又有诚意,又承担双方损失,卖方又何必强行加收买方的“手续费”呢?无论卖方如何解释,网络交易原则上就是应当保证公平合理,买方如何收取卖方的手续费呢?确认后不愿意出售了,反悔了,就罚款?说不清楚。既然,无法限制卖方,那么卖方就不应当强行自我规定限制买方!笔者说了不算,还得卖方自觉,可是碰到不自觉的怎么办?笔者曾对不明码标价者说“不”,现在恐怕对收取“手续费”或者“售出不退”的卖方说“不”了!(当然,这里还不包括象“楚中客”湖北孝感蒋某那种事后编造谎言的骗子)您说呢?

    离线 千宗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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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 发表于2007-06-20 22:36:00

    裕民很不错,每当说要退他都很爽快,也没有说扣邮费什么的.其他人就不清楚了.

    离线 lhb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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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发表于2007-06-21 04: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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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线 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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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 发表于2007-06-22 21: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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