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太:
恶意诋毁我公司(古泉园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泉园地”)的声誉;
对古泉园地造成严重的声誉影响(对古泉园地的声誉造成了严重影响)
管理员觉得不合适别封我号啊,俺也是为贵公司好
俺无条件支持园地的各项行为
你说这样的话,本质上是为“古泉园地”好,对“古泉园地”来说,应该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怎么会仅因为此而封你的号?我不太相信。“古泉园地”做的比较大,显然是因为其有气量,以为网友提供服务为目的而办网,否则的话,其搞不到今天这么大的规模。
贵系骂人等显然是不对的!!!但这事显而易见,大家都赞同,所以不多讲。
除了上面网友指出的这封律师函的问题,下面我也说说这封律师函:
1、律师函中的“恶意诋毁我公司(古泉园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泉园地’的声誉”,或许改为“恶意诋毁我公司——古泉园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泉园地’)的声誉”更好。
2、律师函中的“恶意诋毁我公司”,或许改为“恶意诋毁我的委托人——‘古泉园地’”更好。
3、律师函的第一条,无实质意义,或许删除更好。因为“工资都已发给员工”本身是一个中性的话,不会对“‘古泉园地”造成严重的声誉影响。
祝古泉园地越办越好,更愿古泉园地少受到恶意诋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