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我比较过分吗? 你知道我的感觉吗? 你觉得你至于吗!起因:我知道上次确认你铜板没买,我给你说了:我记得我给你发过短信已经不要了!就算我没发,事后我打了5次电话给你,给你说如果你对我不满意,可以去园地发帖投诉我!没必要把我的名字弄在签名处。我在园地确认的东西还真没有没汇过款的!有你那么不依不饶的吗!我是不是不止电话几次已经给你说过,如果你对我有意见可以单发帖投诉我。没必要把我名字搞上去。你觉得我那么干容易造成别人误会你,麻烦你想想别人!最后一句话:有那么大的仇吗!打了5个电话都不愿 意把我的名字去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4-14 19:56:59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