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山鬼花钱”是清代道士用来施法以降妖震鬼驱邪的载体,也可叫法器。经道士开光后,百姓请回挂于家中镇宅或随身携带保平安。
山鬼花钱一面是八卦图,另一面中间竖书二十七字咒语“雷霆雷霆、杀鬼降精、斩妖辟邪、永保神清。奉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敕”。左右为四字符文,又作“仙篆”。符文释为“雷令杀鬼”,左为“雷令”,右为“杀鬼”。
所谓“山鬼”实系“杀鬼”,“鬼”上为“杀”的意符。原意是“鬼”头上置三枚雷丸,丸生火焰。取意雷击鬼,生火而杀之意,非是“山”的象形字。
此钱因有雷火在上,并有老君咒语,故古人取以避邪。五行缺火之人佩戴可补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