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扯淡,但来而不往非礼也,还是要对应回复一下:
1、“买卖双方的约定,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没错,但请问除了交易帖子的内容外,我与你约定了什么?请举证。
2、《古泉园地交流规章》当然有法律效率,但不是买卖双方的约定,而是园地交流的制度,买卖双方只要在园地交易产生纠纷,无论有无约定,都要按此规章处理。
3、请问我为什么要“在当天我上传的拍品帖之一中查看就拍卖双方应承担的责任说明”?你我交易的帖子是在《元明清拍卖专区》里,该专区是难道是你个人的专区?我与你在此专区交易还有义务要查看你当天所有的帖子?如有,请列举法律和《古泉园地交流规章》的规定条款,我就承认我是“恶意参拍”;否则请问谁是恶意?
4、请举证我“对己宽对人严”的依据,帽子不要直接扣,否则影响形象。
5、拍品允不允许退是你的事,拍卖款能不能拿到就是园地管理层的事,所以我上个帖子才说“国有国法,网有网规。理想丰满,现实骨感。”希望你能理解,可惜我失败了。
6、园地藏龙卧虎,我绝不敢“卖弄所谓的学问”,“论文字能力,您不一定比我强”没错,是我一定没你强!我与你素昧平生,就从这个交易我发现你比我强的岂止是文字!至于人品如何?我们清者自清!
7、至于你说的“吃得起亏受不了气,亏本几千元”我表示怀疑,因为从你发的这个拒绝退货帖来看似乎无法从逻辑上得出这个结论。但我还就是“吃得起亏受不了气”,自我吹嘘人家不信,就让我帮你个忙,把你的这个帖子的链接转到《站务管理》转区,让园地管理层及广大泉友看看你“不是吹嘘”的人品和我“对己宽对人严”的处世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