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兵,请你注意你的行为!
前段时间已经讲得很清楚了,考虑你的信誉问题,东西没有先给你,而是等你付清钱再给你,我给你一直留到20号,是最后的期限,如果不要即视为放弃!最后你说无论如何21号一定先付一部分!结果你又没有做到!
这是你的来信!
在2006-6-22 13:08:12,神话1112给您发送的消息!
消息标题:好
我昨天好歹就300元,就这点钱我怎么好意思汇给你,人家多知道这个钱是我的了,你这样发出来卖我很不好看,你当初说不卖给我也不会卖给别人的。
下面是我的回信:
在2006-6-22 19:03:03,古魂给您发送的消息!
消息标题:RW: 好
给你的期限已经到了,未汇一毛钱,视为放弃!
我的东西,我想我自己还是有权利处理的!
我的做法如果有什么不妥,你可以说出来,没有必要回下面这条信息给我,说是话,看了很气氛,还原话给你回过去,看你如何结实,下面是你的回信:
在2006-6-22 20:36:55,神话1112给您发送的消息!
消息标题:RW: RW: 好
放你的狗臭屁,你这个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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