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介绍:
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胜利后,中国人民解放军准备渡江南下。为配合南下解放大军作战,粤赣湘边纵队、闽粤赣纵队和桂滇黔边纵队均于1949年元旦宣告成立。根据地的扩大,部队的发展乃至根据地经济建设和商品流通等,均有赖于货币的供应。1949年3月23日,华南分局方方、许涤新同志向中央请示在华南地区发行流通券问题,4月8日中央电复同意发行流通券1000万元 。
中共华南分局经请示党中央同意,于1949年4月决定创建南方人民银行,特派蔡馥生、赵元浩负责筹备工作。4月20日,发生“紫石号事件”,香港政府即采取报复手段,搜查中共在港的几个企业,逮捕了在港工作人员10余人,负责筹备南方行的几位同志亦在被捕之列。被捕者当晚虽获保释,但工作更感困难,因此决定留一小部分人员在港购办印刷厂机件及纸张,大部分人员分批先后进入潮汕解放区筹备开业。到6月初到达河婆镇(今揭西县城),与中共华南分局会合,在华南分局直接领导下,筹备设厂开业事宜。在此期间,做了大量的组织筹备工作。其时潮梅解放区党委在灰寨开办了一个干部学校,在商得边区党委同意后,从中选出有高中毕业水平的学生15名作为建立南方人民银行的骨干。接着由吴平同志带领的香港建中夜校65人也赶到,又组织他们学习南方人民银行组织章程、会计制度等文件,10天后就派往南方银行的潮汕分行、东江分行、梅州分行参加建行工作。各分行的领导干部,则由各地党政部门商定委派。6月底,华南分局书记方方到达灰寨,会上正式宣布:蔡馥生任华南分局财经委员会主任,李嘉人、赵元浩、黄声任副主任。并由蔡馥生、赵元浩兼任南方人民银行正副总经理。1949年7月8日,南方人民银行总管理处成立,设在揭阳县的河婆镇。下设一局、一部、三处,即:印务局、发行部、业务处、会计处、秘书处。在粤东暂设三分行:潮汕分行、东江分行、梅州分行(因国民党胡琏兵团窜扰,梅州分行到10月14日才成立,成立时称兴梅分行)。南方贸易总公司设在河婆镇,由裕民贸易公司改建,在各地分行所在地均建立南方贸易公司,与南方人民银行相配合,大量收购物资。
1949年,全国解放战争形势发展更快。8月间,方方和潮梅行政委员会有关领导同志到江西赣州迎接解放大军南下。9月底,南方人民银行接到华南分局从赣州来电,要华南财委率领从香港进解放区的干部到广州参加财经接管工作。南方行除留部分干部在潮梅工作外,从香港到潮梅工作的大部分同志护送南方券经五华、兴宁到龙川老隆镇交东江分行。在老隆休息两天即取道连平县经忠信镇到达翁源县龙仙镇。10月14日广州解放,南方行的同志乘两部大卡车赶往广州,于18日晚到达沙河,19日进广州市。不久,广东省各地先后解放,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随之建立,南方人民银行潮汕分行遂于1950年1月1日结束。东江分行与兴梅分行大埔办事处于4月1日、兴梅分行所属支行及五个办事处于4月20日先后结束。南方人民银行干部除个别留在华南财委或财经部门工作外,其余干部并入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所属中心支行、支行或办事处。至此,南方人民银行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
南方人民银行帐务由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接管后,中国人民银行按1元南方券兑旧人民币250元的比率回收南方券,由于回收较彻底,存世的南方券非常稀少。南方券的珍罕程度远远高于第二套人民币,甚至不逊于第一套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