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盱眙的一位老人,从事印花税收藏与研究已有20多年,目前藏有1945年到1950年陕甘宁边区、胶东区、新疆伊塔阿区、华中区4个解放区和新中国成立后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地区印花税税票1100多枚,还有股票、¥¥¥¥、收据、帐册、取条等贴花实单73张,为研究我国印花税开征历史提供了众多的实物资料。
在我国,新中国成立后全国印花税开征时间的权威定论是1950年。此种说法的主要依据是,政务院曾于1950年公布了《印花税暂行条例》,宣布在全国开征印花税。9月19日,长期从事印花税缴税凭证、税票等相关实物收藏与研究的江苏盱眙县退休教师首次用实物质疑此种说法有误。他认为,1949年新旧中国曾经连续征收印花税,所以新中国印花税开征时间应为1949年。
他的印花税票收藏多次参加全省、全国的展出并获奖,他还将自己对建国初印花税开征工作的独到见解撰写成论文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现在,老先生已将他所收藏的印花税票整理成30余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