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泉隆:
<blockquote><b>非常漂亮:</b><br />
<font size="5">我是善意的!因为没有骂人,没有恶语,用正当的手段.在维护园地的一片净土!</font><br /><br />
<font size="5">你怎么能够开帖去投诉我呢?你这样做让我很遗憾!其实一点恶意都没有,真的!<...
你自己说的,铜镀银,这样算老假吗?还不是你自己说了算?别自己骗自己啦,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用一块铜,卖这个价,
哎哟,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我是为你好!你怎么能够还想企图掩饰自己的错误做法呢?这样做是错误的!
而且以后不能够写"售出不退"!这样是很明显的埋坑!对买家很不负责的一种行为!
新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明确了法律对格式条款的限制性规定,
要求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必须显著提醒消费者注意,严禁格式条款中包含有减轻或免除对方当事人权利或加重对方当事人义务的内容,
包含有此项内容的条款无效,消费者仍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
“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应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否则,一些本来违法违规的‘霸王条款’,
会被更多人认为是合情合理的。这不仅有损法律尊严,还会姑息不良商家,不利于营造遵纪守法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