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才入行那会,年轻气盛,为了一些十块二十块的蝇头小利,和别人吵的不可开交,我一纸状将他告到园地,当然是我占理,要回了那点钱,其实明眼人看的明白,要的不是钱,是赌气要面子。。。但是又能怎么样呢?这样的事情办过几次,后来被人抓住了把柄,用小号参了我一本,园地给我封号七天,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以前只知道到骂小人,但是现在想想,都是自己以前种下的孽。
在古玩行,很多事情说不清道不明,纠纷不可能没有的,无论是买家还是卖家,处理好纠纷就是一种能力。买了东西上手一看不好,买家提出退货,而不是直接一纸诉状;卖家也同意退货,而不是把你拉黑;这就说明这事就靠谱,大家都想都心平气和的私下把事解决了,这就是各自给对方都留有余地,明白事理的都知道顺坡下,各自退让一步,差不多就行了,别让大家看笑话。倘若这时谁要心里没数,把本来能好好谈的事情变成不能谈的事情,那就没意思了。。。这种人,估计在其它方面也做不成事,斤斤计较,不懂变通,毫不夸张的说,天生给人打工的穷苦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