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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在发布信息增设在线拍卖专区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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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线 白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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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楼 发表于2004-03-31 08:04:00

    支持!为了防止抬价和慎重应价,使拍卖更公开.更透明,对拍卖额超过100元的,要求跟帖附上交易单据。对应价后无故不成交者,应制定相关的规定制约。

    离线 未品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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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楼 发表于2004-03-31 08:24:00

    以下是引用白沙在2004-3-31 0:04:00的发言:
    支持!为了防止抬价和慎重应价,使拍卖更公开.更透明,对拍卖额超过100元的,要求跟帖附上交易单据。对应价后无故不成交者,应制定相关的规定制约。

    支持!!

    离线 lv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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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楼 发表于2004-03-31 08:57:00

    以下是引用白沙在2004-3-31 0:04:00的发言:
    支持!为了防止抬价和慎重应价,使拍卖更公开.更透明,对拍卖额超过100元的,要求跟帖附上交易单据。对应价后无故不成交者,应制定相关的规定制约。


    支持!


    另我对“四、交割方式:1、拍得者须于竟标信息公开发布后5日内(以邮戳为准)汇款给出品人,如汇款在竟标信息公开发布的10日内未到,则视为自动放弃。出品人可通知第二人,条件如上。”有异议。

    如:
    甲为出品人,乙丙两人参拍。
    本来500元的东西可能因此拍到7-800,此时最高价是乙,但乙是甲的好朋友,可能只是帮甲多抬些价。若规定死次高价(丙)必须在最高价弃拍时接受,显得不公平啊。

    所以我建议:当最高价弃拍时,出品人在征得次高价出价人同意后方可视为成交。

    离线 雨田之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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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楼 发表于2004-03-31 14:17:00

    非常同意,大力支持

    身份证信息:雷云 山东省

    离线 wang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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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楼 发表于2004-03-31 14:37:00

    越规范越好!!

    离线 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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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楼 发表于2004-03-31 15:23:00

    "为防止拍卖时间过长,禁止使用24小时,48小时制等"。这条好!

    在线 天圆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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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楼 发表于2004-03-31 15:27:00

    只支持无底价的拍品,不会流标.

    离线 金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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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楼 发表于2004-03-31 15:55:00

    "为防止拍卖时间过长,禁止使用24小时,48小时制",不适合无底价拍卖的泉品,大家也会失掉许多机会.

    离线 well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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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楼 发表于2004-03-31 17:44:00

    建议拍卖主要是防止故意哄价和恶意竟拍,时间长点对卖家有利的,取消跟贴制造成的恶果很可能就是在临近结束时大家疯狂出价,造成没有考虑时间,而且对一些上网不方便的网友更不公平,可能在临近截止期不能上网!建议拍卖方式可以保留跟贴制,不过鼓励采取定时制。对拍而不买或是拍而不卖的不诚信行为,如不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正当理由,要采取一定惩罚措施,比如信誉的扣分,一定时间内不允许其继续竟拍等,具体措施大家一起讨论!

    2023-02-16 转正
    离线 隆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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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楼 发表于2004-03-31 18:15:00

    拍得者无故放弃或币品找理由不给拍得人均视为无信誉行为,管理人有权处理。

    出品人和竞拍者都不能撤贴和“编辑”贴子,如有差错,跟贴补充。

    当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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