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以下事实:
一、买方有跟帖成交;
二、卖方有跟帖确认;
三、成交价是通过电话确定的;
四、电话内容当前双方有完全不同的表达;
五、卖方标价为3520元,买方申请安支价格为3400元。
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双方确定成交价的电话内容有完全不同的表达,没有录音和其它证据,无法查实,均不予采信,双方可继续就该贴商议成交价,达成一致后办理安支手续;
二、如双方商议不成,因为是双方是通过电话确定交易价格,肯定低于卖方标价,而人民币的最小支付单位为0.01元,按园地交流规则第4条的规定,先跟帖的买方有权按人民币3519.99元与卖方成交;
三、如先跟帖的买方放弃按人民币3519.99元与卖方成交的权利,本交易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