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普通,爭的是道理。
事情再明白不過,按正常道理,第一個確認者有效,不應該節外生枝,泉歸首位確認者,不應歸牛眼睛。
交易帖明文規定,第一個確定者有效,就應該按這個道理來辦。第一位買家無論是打電話或訊息議價,而賣家又應允了買家,即表示買賣雙方已確立了成交協議,到了買家跟帖確認這一步,這宗交易即是已經完成了(如果首位買家沒有來得及跟帖,事情還有的說),但既然首位買家已經確認了,其他人就無權插手而進,干擾已達成協議成交的買賣關係,誠如31樓所言,關鍵是首位確認者為有效,打電話議價是帖子以外的事,不能成為牛眼睛奪泉的理據。
此外,牛眼睛所持的理據是,他是無條件確認,我覺得這個理據不能成立,始終關鍵是人家達成協議在先,確認也在先,難道我現在出價1000,價高者得,泉就歸了我嗎?
跟買家兩方亮不認識,在玩泉購泉四載,鄙人認為規矩不能廢,不能擾亂了規則,如有得罪之處,敬希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