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 品行天下
随便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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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灵
不是随便我也不是由着你。东西寄回你已经签收,归宿如何责任在谁,道理应该明了。如果不同意版主裁决,版主也已经明确告诉可以向站务管理提请裁决。到时各安天命各行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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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行天下
昨天 21:07
都说了,东西是你在没有告知我的情况下偷偷快递我的,当时我想拒绝签收,但怕给你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我在没有拆包的情况下又给你邮寄回去,可是你拒绝签收,快递公司电话我说如果我也不要这包裹他们就丢弃了,我还是本着不给你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叫快递公司邮寄回来了。我暂时给你保管兄什么时候要什么时候后通知我。
再见。
之灵
昨天 21:59
你如果一意孤行自作聪明,我想后果是可以预见的。什么叫偷偷寄回去?收到货随后就与你短信联系退货事宜并且要求提供详细地址,你是如何表现的?我在第二天将东西退回,是根据交流规章第7条无条件退货条款实施的行为,难道不正当吗?难道退货需要你同意?你会同意吗?还说在没有拆包情况下将东西再寄回,是不是吃饱饭没事干?为什么当时不拒签呢?目前只是在有限范围解决争端,而且版主已经作出裁决,个人意见适可而止:否则一切后果自负。竟然还好意思说出价800的不只我一人,我没有买到所谓“高银”,“完整”的东西却浪费了70元,而你却已是从中渔利,还想赖账。你是居心何在?有没有想过此举是什么品行?你如果不想好好做生意,不想好好做人,那我就奉陪到底。
之灵
昨天 22:17
我在前面的短信中也清清楚楚表达过:你我无冤无仇。只不过是一宗在交流规章框架下正常的卖货退货事宜。如果你认为可以随意藐视规章,藐视版主,甚至古吃我。那我想后果可能不是你我希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