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条经过双方跟帖确认即为成交,买方跟帖确认后有优先获得权,卖方不得以其它理由拒绝确认,如短信,预定,电话和其它方式
这里好象是有矛盾吧;
首先说明是双方确认才为成交,也就是说必须要双方都跟帖确认才算成交,如果只有买方跟帖确认而卖方没有跟帖确认那就是不算成交啦。
后面的卖方不得以其它理由拒绝确认,如短信,预定,电话和其它方式。按前面的规则来说卖方不跟帖不算成交卖方必须要有个不成交的说明啊!所以我感觉这一条上下有点矛盾
还有就是举例说明一下,一位泉友早晨发了个出售帖子后出去外面半事了,然后在电话中确认给了一位泉友,此泉友立即就转帐付款了,而当卖方回家后看有另一泉友跟帖确认要了,那岂不是有争执了吗?我建议这一条应该要人性化一些,还是按照前面说的,必须要双方都跟帖确认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