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超过一小时不能编辑帖子,只限于不是专区业主和店主的正式会员。当初取消编辑功能的理由并没有实质作用,也达不到初衷。我觉得用制度本身来规范才有意义。
比如规定卖出后不得删除图片,如果买家要求删除,需跟帖;不方便跟帖的,卖家应保留短消息记录,以便发生纠纷后作为证据。否则因为卖家删除图片造成的纠纷,一律以擅自删除图片的一方承担责任即可。
现在不能编辑帖子,导致以前发的帖子不能修改,只能跟帖。有些帖子发过几次的,一旦售出了得一个一个回帖说售出。不然别的买家查到以前的帖子,还以为是没售出的,造成误会。但是一个一个回帖,又容易造成交易区的混乱,非常不方便。
因此强烈建议恢复编辑功能,同时以相关制度规定来规范即可。请管理员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