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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确认好,这样对买卖双方都有好处,也公平。 卖方在发交易帖时,可注明单方确认成交还是双方确认成交
身份证已确认:任群 辽宁省抚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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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万
应该以本人确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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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双方跟贴确认-----"有效"(防止其他渠道已经出售了),(2)以跟贴确认-----"在先".(有文字记录为证,其他方式在后:比如:电话确认,短信确认,qq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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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4楼海沙于2009-12-29 23:14发表的 : 应以帖子确认为准~
引用第122楼剑胆琴心1于2010-10-13 09:01发表的 : 卖家无特殊约定 电话确认,短信确认,qq确认等。 还是跟帖确认为准。毕竟电话确认,短信确认,qq确认 不直观,容易纠纷。 还有帖应该有时限,有人翻出N年的贴来确认,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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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以跟帖为准,就是其他方式约定了,还是要在园地上双方确认为准,不然谁知道你东西卖了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卖了,卖家也要说明已经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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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网络交易,就要以网上确认为准。 否则就无规则可言了。因为只有网上确认才是大家能看到的, 其它方式的确认(如柜台、电话短信、QQ等)大家都无法得知。
引用第137楼学无涯于2010-11-25 22:08发表的 : 既然是网络交易,就要以网上确认为准。 否则就无规则可言了。因为只有网上确认才是大家能看到的, 其它方式的确认(如柜台、电话短信、QQ等)大家都无法得知。
引用第138楼义泉有我于2010-11-25 22:42发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