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记住登录
登录
发帖 回复
返回列表页上一页123456下一页 转到
    查看 5065 | 回复 56

    此事已圆满解决!多谢大家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一键送评园地评级,为您保驾护航
    离线 恐怖海峡
    正式会员
    好评
    519
    差评
    0
    精华
    0
    注册时间
    2004-09-05
    最后登录
    2025-01-15
    20楼 发表于2006-04-24 05:23:00

    离线 恐怖海峡
    正式会员
    好评
    519
    差评
    0
    红包
    0
    精华
    0
    注册时间
    2004-09-05
    最后登录
    2025-01-15
    21楼 发表于2006-04-24 05:25:00

    离线 恐怖海峡
    正式会员
    好评
    519
    差评
    0
    红包
    0
    精华
    0
    注册时间
    2004-09-05
    最后登录
    2025-01-15
    22楼 发表于2006-04-24 05:27:00

    200642321263897875.jpg

    离线 jiyi
    五级发帖
    好评
    0
    差评
    0
    红包
    0
    精华
    2
    注册时间
    2003-02-01
    最后登录
    2023-01-05
    23楼 发表于2006-04-24 07:02:00

    关注,严重支持恐怖海峡泉友

    离线 admin
    管理员
    好评
    13
    差评
    0
    红包
    0
    精华
    3
    注册时间
    2003-03-06
    最后登录
    2025-01-15
    24楼 发表于2006-04-24 07:02:00

    根据园地交流规章第7条的第2款,我们调解如下:乾封泉宝扣除汇款的10%,余款请尽快汇给恐怖海峡,恐怖海峡将泉品退还给乾封泉宝,此调解如无特殊情况,请双方在三天内兑现,谢谢双方理解。
    (2)买方在收到物品超过10日,如通过园地鉴定或园地指定人员的鉴定是伪品时,退换时间可延长到三个月,但买方应承担10%损失费(含邮递等费用)。超过三个月的退换,我们鼓励有能力的泉友这样做,这对评定信誉是有帮助的。

    本账号为多人使用的公共管理账户,反馈问题可发站内短信.
    公司电话:0731-85500310-拍卖部
    0731-85500311-安支部
    0731-85500320-网络部
    0731-85500332-评级部
    0731-85500330 财务部

    离线 恐怖海峡
    正式会员
    好评
    519
    差评
    0
    红包
    0
    精华
    0
    注册时间
    2004-09-05
    最后登录
    2025-01-15
    25楼 发表于2006-04-24 07:45:00

    多谢园地老大的明查和重视,在很短的时间里做出结果!也多谢各位版主和泉友的支持和关照!我说过的话依然有效:扣除200元作为货主的损失费!也是我对此次交易应交的学费! 请"乾封泉宝"友对此调解结果表个态! 麻烦大家了! 谢谢! [s:04][s:04][s:04]

    离线 天天过年
    四级发帖
    好评
    0
    差评
    0
    红包
    0
    精华
    0
    注册时间
    2005-03-03
    最后登录
    2021-07-27
    26楼 发表于2006-04-24 18:23:00

    虽然跟恐怖海峡有过过节,就事论事,这件事支持恐怖海峡。园地管理员做出的决定及时.有理有据,支持!

    离线 bao
    实名认证
    好评
    31
    差评
    0
    红包
    0
    精华
    1
    注册时间
    2005-09-12
    最后登录
    2024-12-25
    27楼 发表于2006-04-24 19:06:00

    深表同情与支持~~

    离线 大泉百万
    论坛版主
    好评
    400
    差评
    0
    红包
    0
    精华
    0
    注册时间
    2002-05-15
    最后登录
    2025-01-15
    28楼 发表于2006-04-24 19:09:00

    支持楼主!

    离线 吴喜泉
    实名认证
    好评
    1
    差评
    0
    红包
    0
    精华
    0
    注册时间
    2005-04-09
    最后登录
    2024-07-29
    29楼 发表于2006-04-24 20:40:00

    我看对这种卖假货的人应该加以重罚,让他以后不敢再卖假货!或者干脆轰出园地算了,以保护这一方净土.他不仅仅伤了买家的心,也毁了园地的声誉.姑息养奸,只能让他们搞臭了园地的名声.

    发帖 回复
    返回列表页上一页123456下一页 转到
    回到顶部